
发布时间:2024-07-30 09:21:47
【内容提要】: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独立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如需委托省技工院校教师正、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7-30 09:19:13
【内容提要】:党校教师、群文、政工、律师、科学传播、药学(非临床)等系列(专业),今年为过渡期

发布时间:2024-07-30 09:17:00
【内容提要】:除银行、保险公司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外,申报人不得选择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作为申报单位参评

发布时间:2024-07-30 09:12:26
【内容提要】:因故未及时参加学习的,可顺延至下一年度补学,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需学时

发布时间:2024-07-30 09:10:03
【内容提要】: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参加2024年继续教育培训,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

发布时间:2024-07-30 09:01:07
【内容提要】:卫生健康、会计、审计等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按行业主管部门的通知要求在行业主管的相关继续教育学习

发布时间:2024-07-30 08:58:03
【内容提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

发布时间:2024-07-30 08:55:31
【内容提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和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