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4-09-12 09:09:15
【内容提要】:我省各类企事业、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中从事会计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含事业单位离岗创业人员)

发布时间:2024-09-12 09:07:49
【内容提要】:各企事业单位中在机电、化工、轻工、电力等相应工程技术领域从业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发布时间:2024-09-12 09:06:10
【内容提要】:在铜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环境保护工作(包括环境工程、环境生物、环境化学、环境物理和环境监测等)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发布时间:2024-09-12 09:03:27
【内容提要】:在我省企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个体工商户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中从事农业技术研究、开发、推广、服务等工作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

发布时间:2024-09-12 09:01:54
【内容提要】:工程系列安全领域(除消防、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利工程、能源安全外)中从事相关工程技术工作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发布时间:2024-09-11 09:12:26
【内容提要】:我市建设行业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建筑领域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人员

发布时间:2024-09-11 09:10:14
【内容提要】:申报建设工程系列职称的“现从事专业”为建筑学、建筑工程、岩土工程、给水排水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建筑材料、风景园林

发布时间:2024-09-11 09:07:16
【内容提要】:凡在我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档案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

发布时间:2024-09-11 09:04:28
【内容提要】:申报职称的人员须在我市的企事业、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发布时间:2024-09-11 09:02:53
【内容提要】:申报人应准确填写系列、专业、专业范围、申报类型以及资格取得情况和聘任情况等信息,在一个评审年度只能参加一次职称评审

发布时间:2024-09-11 09:00:08
【内容提要】: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交通运输工程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

发布时间:2024-09-11 08:58:23
【内容提要】:从事节能工程、汽车工程、电力工程、电子信息、机械设计、机械制造、仪器仪表、设备工程、有机化工、无机化工、化学工程、化工分析、食品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