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4-09-26 09:15:44
【内容提要】:高层次人才、博士后、援疆援藏援青人才、扶贫协作人才、复合型人才、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专精特新举荐制等有特殊政策的,按其规定执行。

发布时间:2024-09-26 09:14:10
【内容提要】:土木建筑、建筑工程管理、建设工程监理、岩土、钢结构、工程测量、工程造价、机电安装、建筑机械、给排水、电气(建筑)、暖通、自动化(建筑)

发布时间:2024-09-26 09:11:44
【内容提要】:通过政策性审查的申报人员须到指定地点参加答辩,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答辩的申报人员,取消评审资格

发布时间:2024-09-26 09:09:36
【内容提要】: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内容的要求制定培训课程

发布时间:2024-09-26 09:08:02
【内容提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分,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

发布时间:2024-09-25 09:31:38
【内容提要】:学员可参加各基地组织的面授专业课培训,也可登录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选择专业课进行网络学习,面授学习不得少于16小时。

发布时间:2024-09-25 09:29:21
【内容提要】:2022年-2024年“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达到国家合格线,或2024年“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分数达到省级合格线

发布时间:2024-09-25 09:26:50
【内容提要】:2024年全市卫生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管理和指导下,由辽宁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辽宁省卫生系列(中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发布时间:2024-09-25 09:24:44
【内容提要】:实验系列、工程系列、图书系列、档案系列、编审系列、会计系列、经济系列、统计系列、审计系列、卫生系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和哲学社会科学系列等

发布时间:2024-09-25 09:23:22
【内容提要】: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

发布时间:2024-09-25 09:21:10
【内容提要】:省直企事业单位、不具备评审条件的市(州)企事业单位以及参加社会化评审的民营企业快递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发布时间:2024-09-25 09:19:05
【内容提要】:在申报前完成2024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课程学习和测试,测试通过结果由系统自动获取